工傷索償是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,若受僱者在工作期間受傷,則可向其所屬的香港公司申請工傷賠償。值得注意的是,工傷疏忽索償有申請限期,而工傷民事索償(即僱員補償)必須在受傷後兩年內向法庭提出申請。
一般工傷索償情況
1. 若工傷可能導致僱員失去工作能力,「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」將評估其永久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。委員會將簽發「補償評估證明書」,若任何一方對其評估結果不滿,勞工處將安排再次往評估委員會覆檢,並在完成後簽發「覆檢補償評估證明書」。
2. 若僱主無合理辯解而未能遵照上述規定限期內向員工支付工傷、補償款項餘額及附加費,即屬違法。另外,僱主有責任向勞工處呈報工傷意外。在工傷索償案件尚未完結前,僱主不可解僱受傷僱員,否則將被判罰。
3. 若受傷僱員透過香港勞工處追討工傷賠償,應保留相關文件,例如醫生發出的病假紙及收費單據、勞工處發出的信件及文件、意外報告、證人口供、僱員合約、糧單、彩圖及相片等,以便日後追討及處理有關工傷索償程序。
4. 若您不幸因工受傷,您及您的家屬有權向僱主追討工傷及疏忽賠償。如有任何因工傷亡的索償疑問,請聯繫本組織,我們將提供有關法律意見,協助您追討合理賠償。
工傷和解
工傷和解通常是雇主和受傷員工之間達成的一種協議,用於解決因工傷引起的賠償索償事宜。以下是工傷和解時需要考慮的一些重要因素:
工傷和解應注意什麼?
1. 受傷員工的傷勢和賠償項目:
考慮受傷員工的傷勢嚴重程度、醫療費用、失去工資、殘疾程度等,以確定合理的賠償項目和金額。
2. 雇主的責任和賠償承擔:
評估雇主在工傷事故中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責任,包括是否存在違反工安法規定、未提供足夠的工傷保險等情況。
3. 和解金額與支付方式:
討論和協商合理的和解金額和支付方式,包括一次性支付、分期支付、支付給受傷員工或支付給第三方等方式。
4. 和解條款與限制:
確定和解條款,包括解除雙方的法律責任、不再追究賠償事宜、解約條款、保密條款等,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。
5. 法律意見和法律程序:
在進行和解協議前,建議雙方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,確保和解內容合法合規。同時,需要了解和遵守相關的法律程序和要求,包括報備和解協議等法律程序。
6. 受傷員工的權益保護:
確保和解協議不會侵犯受傷員工的合法權益,包括確保受傷員工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考慮和解內容,並在和解協議中保護其權益。